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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发性喉癌规范诊疗质量控制指标(2022版)| 2022年12期

2023年01月05日
来源:中华肿瘤杂志

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质控中心喉癌质控专家委员会. 中国原发性喉癌规范诊疗质量控制指标(2022版)[J]. 中华肿瘤杂志, 2022, 44(12):1235-1241.

DOI: 10.3760/cma.j.cn112152-20220816-00558

国家癌症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喉癌是我国常见的头颈部恶性肿瘤,2016年我国喉癌标化发病率为1.12/10万,标化死亡率为0.61/10万。虽然我国喉癌发病率较低,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空气污染和吸烟率居高不下等因素的影响,喉癌造成的长期经济负担值得社会关注。全国不同地区喉癌诊治水平存在明显差异,这也是制约我国喉癌患者生存进一步改善的关键因素之一。201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导成立国家肿瘤质控中心,其目的是推行肿瘤诊疗质量控制,规范肿瘤诊疗行为,促进全国范围内肿瘤诊疗规范化、同质化、标准化,最终提升恶性肿瘤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为进一步推动喉癌规范化诊疗质控工作,国家癌症中心、国家肿瘤质控中心委托国家癌症中心国家肿瘤质控中心喉癌质控专家委员会,依据《喉癌外科手术及综合治疗专家共识》等国家级喉癌诊疗指南规范,结合循证医学证据、专家推荐、临床经验及我国国情,在符合科学性、规范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原则下,起草并制定了《中国原发性喉癌规范诊疗质量控制指标(2022版)》,具体如下。


喉癌规范诊疗控制指标

Quality Control


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临床TNM分期评估率



(一)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临床TNM分期诊断率

1. 指标代码:LC-01-01。

2. 指标名称: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临床TNM分期诊断率。

3. 定义: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实际完成临床TNM分期诊断的病例数占首次治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的比例。

4. 计算公式: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临床TNM分期诊断率=∑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实际完成临床TNM分期诊断的病例数/∑首次治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和门诊患者。

6. 设置理由:反映治疗前全面评估病情,是肿瘤规范化治疗的基础。

7. 指标类型:结果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无。

10. 指标参考依据:《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 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 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1》、国际抗癌联盟(Union for International Cancer Control, UICC)/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merican Joint Committee on Cancer, AJCC)喉癌TNM分期标准第8版。



(二)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临床TNM分期检查评估率

1. 指标代码:LC-01-02。

2. 指标名称: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临床TNM分期检查评估率。

3. 定义: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实际完成临床TNM分期检查评估的病例数占首次治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的比例。其中,TNM分期检查评估符合策略1或策略2。策略1:颈部增强MRI(或颈部增强CT)+全身PET-CT;策略2:颈部增强MRI(或颈部增强CT)+全身骨扫描+上腹部增强(平扫)CT或腹部超声+胸部增强(平扫)CT。

4. 计算公式: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临床TNM分期检查评估率=∑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实际完成临床TNM分期检查评估的病例数/∑首次治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和门诊患者。

6. 设置理由:治疗前全面评估病情,是肿瘤规范化治疗的基础。

7. 指标类型:结果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无。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1》、UICC/AJCC喉癌TNM分期标准第8版。


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原发灶病理学诊断率



(一)喉癌患者首次手术治疗前原发灶病理学诊断率

1. 指标代码:LC-02-01。

2. 指标名称:喉癌患者首次手术治疗前原发灶病理学诊断率。

3. 定义:喉癌患者首次手术治疗前实际完成原发灶病理学诊断的病例数占首次手术治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的比例。

4. 计算公式: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病理学诊断率=∑喉癌患者首次手术治疗前实际完成原发灶病理学诊断的病例数/∑首次手术治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和门诊患者。

6. 设置理由:喉癌患者手术治疗前应该获得病理结果确诊,该项指标比例反映出医疗机构喉癌诊疗的规范性。

7. 指标类型:过程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无。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喉癌外科手术及综合治疗专家共识》。



(二)喉癌患者首次非手术治疗前原发灶病理学诊断率

1. 指标代码:LC-02-02。

2. 指标名称:喉癌患者首次非手术治疗前原发灶病理学诊断率。

3. 定义:喉癌患者首次非手术治疗前实际完成原发灶病理学诊断的病例数占首次非手术治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的比例。

4. 计算公式:喉癌患者首次非手术治疗前原发灶病理学诊断率=∑喉癌患者首次非手术治疗前实际完成原发灶病理学诊断的病例数/∑首次非手术治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和门诊患者。

6. 设置理由:明确病理诊断是肿瘤综合治疗方案选择的基础。

7. 指标类型:过程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无。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1》。


喉癌患者术后病理报告完整率



(一)喉癌非新辅助治疗患者术后病理报告完整率

1. 指标代码:LC-03-01。

2. 指标名称:喉癌非新辅助治疗患者术后病理报告完整率。

3. 定义:喉癌非新辅助治疗患者术后病理报告完整的病例数占喉癌非新辅助治疗患者术后有病理报告的病例数比例。其中,完整的术后病理报告至少应包括大体病理描述(肿瘤位置、肿瘤大小、侵犯毗邻组织或器官)、镜下描述(组织学类型、组织学分级、脉管瘤栓、神经侵犯、切缘)、淋巴结情况(包括转移癌最大径和被膜外是否受侵)和pTN分期。

4. 计算公式:喉癌非新辅助治疗患者术后病理报告完整率=∑喉癌非新辅助治疗患者术后病理报告完整的病例数/∑喉癌非辅助治疗患者术后有病理报告的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患者。

6. 设置理由:反映病理诊断报告规范,指导喉癌术后辅助治疗。

7. 指标类型:结果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排除新辅助或转化治疗的患者(首次抗肿瘤药物治疗或放射治疗时间早于手术时间)。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1》。



(二)喉癌新辅助治疗患者术后病理报告完整率

1. 指标代码:LC-03-02。

2. 指标名称:喉癌新辅助治疗患者术后病理报告完整率。

3. 定义:喉癌新辅助治疗患者术后病理报告完整的病例数占喉癌新辅助治疗患者术后有病理报告的病例数比例。其中,完整的术后病理报告至少应包括大体病理描述(残存肿瘤位置、病理缓解率)、镜下描述(肿瘤组织学类型、组织学分级、侵犯毗邻组织或器官、脉管瘤栓、神经侵犯、切缘)、淋巴结情况(包括转移癌最大径和被膜外是否受侵)和ypTN分期。

4. 计算公式:喉癌新辅助治疗患者术后病理报告完整率=∑喉癌新辅助治疗患者术后病理报告完整的病例数/∑喉癌新辅助治疗患者术后有病理报告的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患者。

6. 设置理由:反映病理诊断报告规范,指导喉癌患者术后辅助治疗。

7. 指标类型:结果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无。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1》。


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患者首次治疗行单一手段治疗根治率



(一)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患者首次治疗行手术治疗根治率

1. 指标代码:LC-04-01。

2. 指标名称: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患者首次治疗行手术治疗根治率。

3. 定义: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患者首次治疗行保留喉功能手术治疗根治的病例数占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患者首次治疗行保留喉功能手术治疗病例数的比例。

4. 计算公式: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患者首次治疗行手术治疗根治率=∑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患者首次治疗行保留喉功能手术治疗根治的病例数/∑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患者首次治疗行保留喉功能手术治疗的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患者。

6. 设置理由:首次治疗的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属于单一治疗手段根治率达到90%以上的肿瘤。通过完善的术前评估分期,选择手术治疗应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该指标反映医疗机构术前评估准确性和手术治疗的彻底性。

7. 指标类型:结果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接受其他辅助治疗的患者:手术后90 d内进行过抗肿瘤药物、放疗、手术的患者。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1》、UICC/AJCC喉癌TNM分期标准第8版。



(二) 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患者首次治疗行放疗根治率

1. 指标代码:LC-04-02。

2. 指标名称: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患者首次治疗行放疗根治率。

3. 定义: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患者首次治疗行放疗根治的病例数占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患者首次治疗行放疗的病例数的比例。

4. 计算公式: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患者首次治疗行放疗根治率=∑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患者首次治疗行放疗根治的病例数/∑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患者首次治疗行放疗的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患者。

6. 设置理由:首次治疗的T1~2N0M0期声门型喉癌属于单一治疗手段根治率达到90%以上的肿瘤。通过完善的评估分期,选择放疗应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该指标反映医疗机构治疗前评估准确性和放疗的彻底性。

7. 指标类型:结果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接受其他辅助治疗的患者:放疗结束后90 d内进行过抗肿瘤药物、放疗、手术的患者。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1》、UICC/AJCC喉癌TNM分期标准第8版。


Ⅲ~Ⅳb期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完成多学科综合诊疗(multi-disciplinary treatment, MDT)比例

1. 指标代码:LC-05。

2. 指标名称:Ⅲ~Ⅳb期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完成MDT比例。

3. 定义:Ⅲ~Ⅳb期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完成MDT讨论的病例数占首次治疗的Ⅲ~Ⅳb期喉癌患者病例数的比例。

4. 计算公式:Ⅲ~Ⅳb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完成MDT比例=∑Ⅲ~Ⅳb期喉癌患者首次治疗前完成MDT讨论的病例数/∑首次治疗的Ⅲ~Ⅳb期喉癌患者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和门诊患者。

6. 设置理由:保证肿瘤治疗规范化和个体化的重要过程性指标。

7. 指标类型:过程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无。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1》、UICC/AJCC喉癌TNM分期标准第8版。


Ⅲ~Ⅳb期喉癌诱导抗肿瘤药物治疗采用一线方案的比例

1. 指标代码:LC-06。

2. 指标名称:Ⅲ~Ⅳb期喉癌诱导抗肿瘤药物治疗采用一线方案的比例。

3. 定义:Ⅲ~Ⅳb期喉癌患者诱导抗肿瘤药物治疗采用一线方案的病例数占Ⅲ~Ⅳb期喉癌患者诱导抗肿瘤药物治疗的病例数的比例。其中,患者接受诱导抗肿瘤药物治疗推荐的一线治疗方案包括多西他赛+顺铂+氟尿嘧啶、顺铂+氟尿嘧啶、多西他赛+顺铂(若对于顺铂不耐受患者,可考虑卡铂或者奈达铂替代)。

4. 计算公式:Ⅲ~Ⅳb期喉癌诱导抗肿瘤药物治疗采用一线方案的比例=∑Ⅲ~Ⅳb期喉癌患者诱导抗肿瘤药物治疗采用一线方案的病例数/∑Ⅲ~Ⅳb期喉癌患者诱导抗肿瘤药物治疗的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和门诊患者。

6. 设置理由:反映局部晚期喉癌患者诱导抗肿瘤药物治疗的规范性。

7. 指标类型:过程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

10. 指标参考依据:《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1》、UICC/AJCC喉癌TNM分期标准第8版。


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术中淋巴结清扫率

1. 指标代码:LC-07。

2. 指标名称: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术中淋巴结清扫率。

3. 定义: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术中淋巴结清扫的病例数占Ⅲ~Ⅳa期行根治性手术的喉癌患者病例数的比例。

4. 计算公式: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术中淋巴结清扫率=∑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术中淋巴结清扫的病例数/∑Ⅲ~Ⅳa期行根治性手术的喉癌患者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患者。

6. 设置理由:Ⅲ~Ⅳa期喉癌多同时伴有颈淋巴结转移,应在切除原发灶的同时行颈部淋巴结清扫,同时对于cN0期的患者,也应行预防性颈淋巴结清扫。该项指标反映出Ⅲ~Ⅳa期喉癌手术治疗的规范性。

7. 指标类型:过程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无。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喉癌外科手术及综合治疗专家共识》、UICC/AJCC喉癌TNM分期标准第8版。


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术中单侧颈淋巴结清扫数≥18枚的比例

1. 指标代码:LC-08。

2. 指标名称: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术中单侧颈淋巴结清扫数≥18枚的比例。

3. 定义: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术中单侧颈淋巴结清扫数≥18枚的病例数占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术中行单恻颈淋巴结清扫病例数的比例。

4. 计算公式: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术中单侧颈淋巴结清扫数≥18枚的比例=∑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术中单恻颈淋巴结清扫数≥18枚的病例数/∑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术中行单侧颈淋巴结清扫的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患者。

6. 设置理由:Ⅲ~Ⅳa期喉癌多同时伴有颈淋巴结转移,应在切除原发灶的同时行颈部淋巴结清扫。颈淋巴结清扫切除的淋巴结个数能反映颈部淋巴结清扫的彻底程度。彻底的颈部淋巴结清扫能够显著提高术后区域控制率。该项指标比例反映Ⅲ~Ⅳa期喉癌手术治疗的彻底性。

7. 指标类型:过程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无。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喉癌外科手术及综合治疗专家共识》、UICC/AJCC喉癌TNM分期标准第8版。


喉癌患者精确放疗比例

1. 指标代码:LC-09。

2. 指标名称:喉癌患者精确放疗比例。

3. 定义:采用精确放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占接受放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的比例。其中,精确放疗技术包括调强适形放疗(IMRT)、影像引导调强适形放疗(IGRT)、螺旋断层放疗(TOMO)、三维适形放疗(3DCRT)、容积调强弧形放疗(VMAT)、质子远距离放射治疗和其他粒子辐射的远距离放射疗法。

4. 计算公式:喉癌患者精确放疗比例=∑采用精确放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接受放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和门诊患者。

6. 设置理由:反映喉癌患者放疗准确性。

7. 指标类型:过程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无。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1》。


喉癌患者放疗记录规范率

1. 指标代码:LC-10。

2. 指标名称:喉癌患者放疗记录规范率。

3. 定义:记录了放疗技术、靶区定义、放疗剂量的喉癌患者病例数占接受放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的比例。

4. 计算公式:喉癌患者放疗记录规范率=∑记录了放疗技术、靶区定义、放疗剂量的喉癌患者病例数/∑接受放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和门诊患者。

6. 设置理由:放疗技术、靶区定义和照射剂量为放疗的关键指标,反映喉癌治疗规范化,也是评估患者再放疗的可能性及放疗并发症的重要参考指标。

7. 指标类型:结果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无。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1》。


十一

喉癌患者放疗和(或)抗肿瘤药物治疗不良反应评价比例

1. 指标代码:LC-11。

2. 指标名称:喉癌患者放疗和(或)抗肿瘤药物治疗不良反应评价比例。

3. 定义:接受放疗和(或)抗肿瘤药物治疗期间完成不良反应评价的喉癌患者病例数占接受放疗和(或)抗肿瘤药物治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的比例。

4. 计算公式:喉癌患者放疗和(或)抗肿瘤药物治疗不良反应评价比例=∑接受放疗和(或)抗肿瘤药物治疗期间完成不良反应评价的喉癌患者病例数/∑接受放疗和(或)抗肿瘤药物治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和门诊患者。

6. 设置理由:评价喉癌放疗和抗肿瘤药物治疗并发症的重要参考指标。

7. 指标类型:过程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无。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1》、常见不良反应术语评定标准5.0版。


十二

喉癌患者放疗和(或)抗肿瘤药物治疗后疗效评价比例

1. 指标代码:LC-12。

2. 指标名称:喉癌患者放疗和(或)抗肿瘤药物治疗后疗效评价比例。

3. 定义:接受放疗和(或)抗肿瘤药物治疗后完成疗效评价的喉癌患者病例数占接受放疗和(或)抗肿瘤药物治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的比例。

4. 计算公式:喉癌患者放疗和(或)抗肿瘤药物治疗后疗效评价比例=∑接受放疗和(或)抗肿瘤药物治疗后完成疗效评价的喉癌患者病例数/∑接受放疗和(或)抗肿瘤药物治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和门诊患者。

6. 设置理由:反映医院评估治疗的程度,是评价放疗和抗肿瘤药物治疗疗效及预后的重要指标,有助于指导后续治疗方案的制定。

7. 指标类型:过程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无。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1》、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1.1版。


十三

喉癌局部区域复发后放疗前病理诊断率

1. 指标代码:LC-13。

2. 指标名称:喉癌局部区域复发后放疗前病理诊断率。

3. 定义:局部区域复发后放疗前复发灶病理诊断的喉癌患者病例数占局部区域复发后行放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的比例。

4. 计算公式:喉癌局部区域复发后放疗前病理诊断率=∑局部区域复发后放疗前复发灶病理诊断的喉癌患者病例数/∑局部区域复发后行放疗的喉癌患者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和门诊患者。

6. 设置理由:反映局部区域复发后行放射治疗的喉癌患者的治疗规范性。

7. 指标类型:过程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有远处转移患者。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1》。


十四

复发转移喉癌患者首次抗肿瘤药物治疗采用一线方案的比例

1. 指标代码:LC-14。

2. 指标名称:复发转移喉癌患者首次抗肿瘤药物治疗采用一线方案的比例。

3. 定义:首次接受抗肿瘤药物治疗的复发转移喉癌患者采用推荐一线方案的病例数占首次接受抗肿瘤药物治疗的复发转移喉癌患者病例数的比例。其中,复发转移喉癌患者首次接受抗肿瘤药物治疗推荐的一线治疗方案包括:(1)一线化疗联合靶向治疗方案有顺铂/卡铂+氟尿嘧啶+西妥昔单抗、多西他赛+顺铂+西妥昔单抗、紫杉醇+顺铂/卡铂+西妥昔单抗;(2)一线化疗联合免疫治疗方案有顺铂/卡铂+氟尿嘧啶+帕博利珠单抗;(3)一线免疫治疗方案为帕博利珠单抗[PD-L1阳性,联合阳性分数(CPS)≥20分]。若对于顺铂不耐受患者,可考虑卡铂或者奈达铂替代。

4. 计算公式:复发转移喉癌患者首次抗肿瘤药物治疗采用一线方案的比例=∑首次接受抗肿瘤药物治疗的复发转移喉癌患者采用推荐一线方案的病例数/∑首次接受抗肿瘤药物治疗的复发转移喉癌患者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和门诊患者。

6. 设置理由:反映复发转移喉癌患者抗肿瘤药物治疗的规范性。

7. 指标类型:过程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

10. 指标参考依据:《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1》、UICC/AJCC喉癌TNM分期标准第8版。


十五

喉癌患者治疗后随访率

1. 指标代码:LC-15。

2. 指标名称:喉癌患者治疗后随访率。

3. 定义:喉癌住院患者分别于治疗后5年内完成随访的病例数占喉癌住院患者病例数的比例。

4. 计算公式:喉癌患者治疗后随访率=∑喉癌住院患者分别于治疗后5年内完成随访的病例数/∑喉癌住院患者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患者。

6. 设置理由:反映医疗机构治疗喉癌患者的长期管理水平,为一步评价喉癌患者结果性质控指标提供评价依据。

7. 指标类型:过程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无。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 2021》。


喉癌规范诊疗管理指标

Quality Management


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完整切除(R0)率

1. 指标代码:LC-QC-01。

2. 指标名称: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完整切除率。

3. 定义: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后肿瘤完整切除(R0)的病例数占Ⅲ~Ⅳa期喉癌行根治性手术治疗患者病例数的比例。

4. 计算公式: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完整切除率=∑Ⅲ~Ⅳa期喉癌患者根治性手术后肿瘤完整切除的病例数/∑Ⅲ~Ⅳa期喉癌行根治性手术治疗患者的病例数×100%。

5. 患者就医类型:住院患者。

6. 设置理由:Ⅲ~Ⅳa期喉癌手术达到R0切除可以提高局部控制率,也是外科手术的重要质量指标。该项指标反映Ⅲ~Ⅳa期喉癌手术治疗的质量。

7. 指标类型:结果质控。

8. 表达方式:比例提高。

9. 除外患者:无。

10. 指标参考依据:《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头颈部肿瘤》2021年第3版、《喉癌外科手术及综合治疗专家共识》、UICC/AJCC喉癌TNM分期标准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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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质控中心喉癌质控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易俊林(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放疗科)

副主任委员

房居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郭晔(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肿瘤科)

韩非(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放疗科)

刘绍严(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王孝深(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放疗科)

委员兼秘书

张烨(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放疗科)

委员(按姓氏汉语拼音字母排序)

曹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喉科)

陈超(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浙江省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陈传本(福建省肿瘤医院放疗科)

陈凡(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肿瘤放疗科)

陈海生(山东省肿瘤医院药剂科)

陈万军(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董朝(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樊锐太(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放疗科)

方美玉(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浙江省肿瘤医院头颈及罕见病内科)

高太虎(山西省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龚正鹏(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头颈外科)

郭汝元(山西省肿瘤医院放疗头颈综合科)

韩亚骞(湖南省肿瘤医院放疗科)

郝春城(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放疗科)

何侠(江苏省肿瘤医院放疗科)

胡德胜(湖北省肿瘤医院放疗科)

胡克(北京协和医院放疗科)

胡漫(山东省肿瘤医院放疗科)

黄文孝(湖南省肿瘤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医院头颈外一科)

金风(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肿瘤科)

景尚华(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放疗科)

李金高(江西省肿瘤医院放疗科)

李娟(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放疗科)

林宇(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放疗科)

刘辉(福建省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刘锐(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肿瘤放疗科)

刘韬(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药剂科)

陆雪官(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放疗科)

罗德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影像科)

马军(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安徽省立医院放疗科)

毛燕萍(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放疗科)

苗素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倪松(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欧阳电(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头颈科)

乔俏(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放疗科)

秦继勇(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放疗科)

申良方(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肿瘤科)

隋江东(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放疗科)

孙艳(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放疗科)

万光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安徽省立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王冰(吉林省肿瘤医院放疗科)

王朝晖(四川省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王静波(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放疗科)

王军(甘肃省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王佩国(国家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天津市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放疗科)

王若峥(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放疗科)

王旭东(天津市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王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王一凤(江西省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王玉龙(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韦正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吴剑(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杨坤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肿瘤科)

于振坤(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耳鼻喉科)

张彬(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张红梅(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影像科)

张洁(天津市肿瘤医院药剂科)

张鹏(四川省肿瘤医院放疗科)

张秋宁(兰州重离子医院内科)

张少强(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耳鼻喉及头颈外科)

张世文(云南省肿瘤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放疗科)

赵仁(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肿瘤医院放疗科)

郑闪(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病理科)

周生余(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内科)

朱栋元(山东省肿瘤医院内科)

朱小东(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附属武鸣医院放疗科)

执笔人

张烨(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放疗科)

易俊林(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放疗科)

刘绍严(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房居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郭晔(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肿瘤科)

王孝深(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放疗科)

韩非(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放疗科)

陈传本(福建省肿瘤医院放疗科)

李金高(江西省肿瘤医院放疗科)

王佩国(国家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天津市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放疗科)

韩亚骞(湖南省肿瘤医院放疗科)

黄文孝(湖南省肿瘤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医院头颈外一科)

苗素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王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耳鼻咽喉科)

毛燕萍(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放疗科)

周生余(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内科)

方美玉(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浙江省肿瘤医院头颈及罕见病内科)

杨文静(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癌症诊治质控办公室)

赵自然(国家癌症中心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癌症诊治质控办公室)

《中国原发性喉癌规范诊疗质量控制指标(2022版)》由国家癌症中心和国家肿瘤质控中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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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23年01月25日
张帆
益阳市中心医院 | 肿瘤内科
喉癌以声门型癌常见
2023年01月09日
李京
朝阳市中医院 | 肿瘤内科
感谢分享,获益匪浅
2023年01月08日
陈翔
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 | 肿瘤科
201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导成立国家肿瘤质控中心,其目的是推行肿瘤诊疗质量控制,规范肿瘤诊疗行为,促进全国范围内肿瘤诊疗规范化、同质化、标准化,最终提升恶性肿瘤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