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床试验招募信息
1.试验药物简介
法米替尼是口服多靶点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本试验的适应症是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EGFR突变阴性,ALK融合基因,阴性或突变未知均可。
2.试验目的
评价法米替尼胶囊联合多西他赛相对于多西他赛二线治疗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总生存期(OS)的优效性;同时,评价两药联合对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PFS、ORR、DCR、生活质量等的改善情况,并观察安全性。
3.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他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试验组:法米替尼+多西他赛,对照组:多西他赛)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 574
4.入选标准
1 年龄为18~70岁(包括18岁和70岁);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IIIB/IV期(根据AJCC(2010年第七版)TNM分期)或复发的非鳞、非小细胞肺癌(病理确诊日期至随机入组时间间隔≤9个月),必须经EGFR基因突变检测证实为EGFR突变阴性,即EGFR野生型。对于ALK融合基因,阴性或突变未知均可;
3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病灶应未接受过放疗、冷冻等局部治疗;
4 一线接受含铂类双药联合化疗方案复发或失败,“治疗失败”的定义:治疗过程中或末次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须有明确的影像学或临床进展证据;
5 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0或1分;
6 预计生存期不少于12周;
7 骨髓或重要脏器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血常规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筛选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升白、升血小板药物): a. HB≥90g/L; b. ANC≥1.5×109/L; c. PLT≥100×109/L;(2)血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a. BIL<1.25×ULN; b. ALT和/或AST<2.5×ULN;有肝脏转移者ALT和/或AST<5×ULN; c. 血清Cr≤1.25×ULN或内生肌酐清除率>45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d. 胆固醇≤1.5×ULN,甘油三酯≤2.5×ULN;(3)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正常值下限(LLN);
8 育龄妇女必须在入组前7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结果为阴性,并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6个月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6个月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
9 患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5.排除标准
1 使用化疗线数超过一线(辅助化疗、新辅助化疗除外)的患者;
2 入组前使用过VEGFR抑制剂(如:尼达尼布、舒尼替尼、索拉菲尼、帕唑替尼、阿西替尼等,贝伐单抗除外)、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恩度)、多西他赛、或者接受过免疫治疗的患者;
3 对多西他赛或其他含有聚山梨酯80(吐温80)的药物有严重过敏反应史;对试验药物成分(包括赋形剂)或对造影剂有过敏反应史;
4 有临床症状且需要临床干预的浆膜腔积液(如胸腔积液、心包积液和腹水);
5 活动性脑转移(例如稳定时间小于4周、既往放疗不充分、存在脑转移相关症状、需要接受抗癫痫药物治疗等);
6 既往或同时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包括原发性脑或软脑膜相关肿瘤),但是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7 筛选前6周内体重减少大于10%;
8 其他治疗造成的相关毒性持续存在(NCI-CTC AE 4.0分级>1级);
9 手术、化疗、激素治疗、放疗、免疫调节剂或单克隆抗体治疗等结束时间与开始研究药物治疗时间相隔≤4周;中药抗癌治疗结束时间与开始研究药物治疗时间相隔≤2周;
10 影像学显示有空洞或者坏死的肿瘤病灶;
11 影像学(CT或MRI)显示为局部侵入大血管的中心型肿瘤;
12 筛选前1个月内出现≥CTCAE2级的肺出血;
13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过临床显著的咯血(24小时内>半茶匙);
14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严重的血栓或出血事件(如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15 凝血酶原时间和/或部分凝血激酶时间与正常范围的偏差大于50%;
16 应用抗凝剂或维生素K拮抗剂如华法林、肝素或其类似物治疗的患者,以下情况除外:在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的前提下,允许以预防目的使用小剂量华法林(1mg口服,每日一次)或小剂量阿司匹林(每日用量不超过100mg);
17 存在长期未愈合的伤口或骨折;
18 患有高血压且经单一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者(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不稳定性心绞痛、过去6个月内存在心肌梗死病史、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级、严重心律失常(包括QTcF:男性≥450ms,女性≥470ms);
19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
20 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即使在药物治疗的情况下,甲状腺功能仍不能维持在正常范围内;
21 经降糖药物治疗仍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患者;
22 目前存在≥CTC AE2级的外周神经病变;
23 已知HBV或HCV感染活动期或慢性期伴肝功能异常;
24 有免疫缺陷病史、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病史或器官移植史;
25 严重感染需全身抗生素治疗;
26 存在可能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及其他胃肠道疾病或异常);
27 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
28 酗酒或药物滥用者;
29 开始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
30 可能妨碍患者对研究方案和随访计划依从性的心理学、家族性、社会或地理因素;
31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存在其他可能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情况。
6.研究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