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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咖访谈】妊娠期乳腺癌安全有效的个体化诊治

2020年03月29日

妊娠期乳腺癌发生于妊娠这一特殊生理时期,诊疗需兼顾母亲的疗效及胎儿的安全。联合乳腺科、产科、护理部等多学科团队对不同孕周、不同乳腺癌发展阶段的妊娠期乳腺癌患者进行安全、有效的个体化诊治显得尤为重要。【肿瘤资讯】特别邀请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林颖教授、龙健婷教授、张晓玲教授,畅谈妊娠期乳腺癌的个体化管理。

妊娠期乳腺癌的影像学诊断

张小玲教授:妊娠期前3个月以内的乳腺癌患者,不建议行任何的影像学检查,包括钼靶、超声等,超声检查在特殊情况下可进行,帮助了解乳房及腋窝淋巴结的基本情况,对妊娠期乳腺癌的检出具有极高的灵敏度,但准确率较低。妊娠3个月后低剂量的CT或者胸片等是可酌情使用的,X线片提高可提高妊娠期乳腺癌诊断的准确率(腹部屏蔽下胎儿辐射暴露约0.004 Gy,胎儿畸形阈值为0.1 Gy)。对可疑病灶可行超声引导下粗针穿刺活检以获得组织病理学诊断。一旦确诊为妊娠期乳腺癌,需行腹部超声检查和胸部X线检查(腹部屏蔽下胎儿辐射剂量约0.002 Gy)等了解患者全身情况。而乳腺磁共振检查需要使用造影剂,其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所以妊娠期不建议使用,同时其他器官部位的增强扫描同样需要使用造影剂,因此也不建议使用。

妊娠期乳腺癌的化疗选择

龙健婷教授: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早期不建议使用任何药物治,因为妊娠早期是胎儿器官形成的时期,此阶段若母体暴露于化疗药物,胎儿发育畸形的可能性很高,而到了妊娠中期和后期,胎儿的器官已基本形成,先天畸形的发生率较低,期间可以选择一些致畸可能性较小的药物治疗。若患者的胎儿能够在2~3周成熟并分娩,则会建议患者分娩后使用辅助化疗,避免因药物刺激发生早产的情况。若患者已度过妊娠早期,需要行辅助化疗,则可使用相对安全蒽环类的药物,避免胎儿毒性,但目前尚未有研究证明某种化疗药对胎儿绝对无影响,因此用药前应及时和药学部进行会诊。

林颖教授:在我院,每年都会有妊娠期乳腺癌的患者,总体来说预后相对良好。妊娠期乳腺癌辅助化疗的药物使用完善的循证医学证据是相对缺乏的,虽然无法行RCT研究验证,但是根据既往回顾性研究显示在妊娠中期或晚期使用辅助化疗药物,包括常用的蒽环类药物是安全的。就我们中心而言,患者使用辅助化疗后患者本身和胎儿的并发症少,主要的并发症是低体重儿或者早产,因此妊娠期乳腺癌患者应该尽早入院就诊,勿延误病情。

妊娠期乳腺癌的靶向及内分泌治疗

林颖教授:目前来说,妊娠期乳腺癌患者不能使用内分泌治疗方案除终止妊娠的常见原因外,内分泌治疗的药物包括他莫昔芬、芳香化酶抑制剂、氟维司群等。妊娠期妇女接受各类内分泌药物治疗易导致胎儿畸形。另外,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妊娠早期接触曲妥珠单抗与胎儿畸形有关,但妊娠中晚期使用可能会产生"靶向"效应,导致羊水过少,因此同样不建议使用。在妊娠期乳腺癌女性中,应考虑的某些因素包括:患者是否愿意承担在妊娠期进行乳腺癌治疗带来的可能的胎儿毒性或并发症的风险;她的预后和照顾子女的能力;乳腺癌治疗对未来生育力的影响。

 

本文仅供医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