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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不是药神》,思考抗肿瘤药物定价策略

2018年07月16日
作者:肿瘤资讯-小编
来源:肿瘤资讯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介绍,目前,中国已上市抗癌药品138种,其中进口66种,进口独家27种,2017年总费用约1300亿元人民币,近几年年均增速超过16%,明显高于世界7%的平均水平。抗癌药品总体上价格贵,患者负担重,群众呼声高。根据国家卫健委药政司提供的数据,据调查统计,2014年中国6种常见癌症(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食管癌、胃癌、肝癌)例均诊疗费用近6万元,分别是当年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倍和5.7倍,其中药品费用占比45—53%,例均约2.7万元。

timg.jpg《我不是药神》热映,原研抗肿瘤药物高价问题成了一个极具争议的话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大多数的吃瓜群众都有点茫然,无法分辨是非!

在医药行业人事中做了一个小的调研:《如果你是“格列宁”的产品经理,你该如何定价?》,同时也在医生群体里做了《如何看待“印度版”抗癌药的问题》的调研。

看看调研的结果(具体调研结果后附):

药企人士的反馈

参与调研的近百位医药人事中,跨国药企的人事占了63%,国内创新药企和仿制药企的人事各占7%。这个调研更能反映跨国药企人士的一些现状和想法。对于原研药物定高价,多数人认为是难以避免的,高价是保护创新的一个重要的动力和条件,因为只有高利润才能保持研发的持续投入。对于在中国把原研药物定一个低价的价格,绝大多数的医药人士认为不可能,或者没有办法说服总部来做这个事。对于假药(或者是“印度版”药物),70%人认为还是要打击假药,也有28%人任其发展。

医生的反馈

同一时间,我们在医生群里里也做了相关的调研,参与调研的人一般来自北上广和省会城市,一般来自非省会城市。超过90%的医生在临床上碰到患者使用“印度版”抗癌药物的情况。70%的医生不认为“印度版”的抗癌药物属于“假药”,也有25%的医生不鼓励使用“印度版”抗癌药物。对于解决高价药物问题,医生更期望:国家纳入医保(21%)、商业保险覆盖(17%)、接下来是原研药物降价、国内创新药物替代、慈善组织赠药(都是14%)。

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会有超过20个创新的抗肿瘤药物在中国上市,那么问题来了,作为原研药物的人士,您如何为创新的原研抗癌药物在中国定价呢?

我们回顾一下目前的抗肿瘤药物在中国的定价策略

之前绝大数的抗肿瘤药物(之前大多都是进口原研药物、没有竞争药物、都是针对严重肿瘤延长生存的药物),都采取了一个高价的策略(基于价值的定价策略),同时辅助慈善赠药的辅助措施。2011年的《Nature reviews》Volume 10, Aug 2011上有专文对新兴市场的药物定价策略作了分析。

345.png原研药企也多和有免税资质的几个慈善基金开展合作,为“低中收入”人群提供赠药,各个项目对“低中”收入人群的定义各不相同,基本上就是“低保收入者”可以免费使用全部药物,“中等收入”的人可以在使用3-4个周期(总价约10-20万的药物之后)可以免费使用后续药物,被认定为“高收入”人群,不能享受这个赠药的政策。

同时由于赠药的执行方多为基金会,基金会之前并没有专人执行类似的项目,为了该项目需要设置办公室,人员和规则等等去执行该项目,宣传的力度,执行的效率都有待提高。

这就导致部分的中产人群(刚刚富起来的中产人群),不符合赠药的范围,出现了“因病返贫”的情况,由于宣传和执行的问题,并不是所有“中低收入”的患者都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政策。

在我的另外一篇文章里提到基于精准医学和人工智能的高效的新药研发是解决抗癌药物高价的关键因素,但是这个需要的周期非常长。

针对于现在阶段,解决抗肿瘤高药价的问题,需要药企、政府、商业保险、慈善组织、创新公司(互助等)一起来解决,才有可能。而这一切的核心就是:以患者为中心!

  • 作为药企的定价应该让多数患者可以承受,而不是仅仅集中在高端人群;第二通过创新的推广手段和渠道,降低营销费用;

  • 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人群,商业保险介入,以进一步降低患者支付的费用;

  • 对于低收入人群,慈善机构介入保证患者又机会使用药物;

  • 对于疗效确切的药物,国家介入谈判,降价并纳入医保。

之前的免疫疗法的药物海外代购的一年的治疗费用在50-100万之间,尽管中国年治疗中的肿瘤患者超过1000万,但是能用得起的人数应该低于1%。

如果免疫疗法的药物进入中国,定价在年治疗费用20万左右,可能有经济能力可以使用患者数量比例低于10%。

考虑到免疫疗法的适用肿瘤人群非常的广泛,潜在可以使用该药物的人群可能占肿瘤患者的超过50%,远远超过目前靶向药物的适用人群。

但是由于免疫药物的精准人群不够明确,真正从治疗中有较高获益的人群比例为20%(综合不同瘤种的治疗效果而言)。

从以患者为中心的角度出发,这一类的药物的定价应该考虑联合商业保险(覆盖低保以上人群和有商业保险购买能力人群,或者单位可购买商业保险人群)和慈善组织(覆盖低保人群),尽可能多的覆盖人群,同时和争取进入医保并扩大医保报销的瘤种范围,对治疗有效的患者的长期用药提供保证。

555.png也就是说。像来自凯里的“黄毛”和来自东北的单亲家庭“刘思慧”这样的完全没有支付能力的人群,应该慈善组织赠药,保证他们生存的基本权利;

对于上海的“吕受益”这种工薪阶层人事,商业保险和医保应该保证他有药可用,不要因病致贫,不要家破人亡!

以患者为中心,我们不能让:人子离家,人妻卖笑,人父早亡!

附录:

调研一、药企人士如何看待高价抗癌药:

调研二、如何看待“印度版”抗癌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