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阿昔替尼对比舒尼替尼单药治疗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肾癌的随机开放、阳性对照、多中心III期研究
1. 试验药物简介
抗PD-1抗体(programmed death 1)是君实生物医药研发的JS001,特瑞普利单抗,已获批上市。
本试验的适应症是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肾癌。
2. 试验目的
比较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阿昔替尼组与舒尼替尼单药组一线治疗晚期肾癌的由独立影像学评价委员会(IRC)按照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评价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I期
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
试验人数:560
4. 入选标准
1、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年龄≥18岁,≤80岁,男女不限
3、既往未接受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经组织学证实的不可切除或复发转移性透明细胞型肾细胞癌,含或不含肉瘤样成分
4、按照RECIST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既往接受过放疗的靶病灶再次进展后视作可测量病灶
5、参加探索性研究者,需提供既往存档或新鲜肿瘤组织样本
6、ECOG评分0或1分
7、血红蛋白≥9.0g/dL或≥5.6mmol/L。?肾功能:血清肌酐≤1.5倍ULN,或血清肌酐>1.5xULN者肌酐清除率≥60mL/min; ?肝功能:总胆红素≤1.5xULN或总胆红素>1.5xULN但直接胆红素正常; AST和ALT≤2.5xULN,肝转移者≤5xULN; ?内分泌功能:促甲状腺激素(TSH)正常,或TSH异常但FT3和FT4正常,?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xULN,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 .5xULN; ?左室射血分数(LVEF) ≥LLN
8、愿意并能够遵守研究计划的访视、治疗、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
9、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和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180天内采用高效方法避孕。
5.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抗肿瘤免疫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细胞因子(IL-2、IFN-a等)和抗体药物(抗PD-1、PD-L1或CTLA-4抗体等)
2、既往接受过靶向VEGF、VEGFR或mTOR的药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舒尼替尼、阿昔替尼、索拉非尼、培唑帕尼、卡博替尼、仑伐替尼、贝伐单抗或伊维莫司等
3、肾癌新辅助/辅助治疗期间或末次用药后12月内进展或复发者;
4、首次试验用药前4周内参与过或当前正在参与试验性药物试验,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首次试验给药前4周内接受重大手术(由研究者判断)或正处于手术恢复期。
5、首次试验给药前2周内接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制剂。首次试验给药前2周内需肾上腺皮质激素(每日>10mg泼尼松或等效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系统治疗;每日>10 mg泼尼松或等效的同类药物的吸入剂,但无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者可以参加本研究;
6、既往抗肿瘤治疗后毒性未缓解,即未消退至基线、NCI-CTCAE 5.0 规定的0~1级(除脱发外)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合理预期不会被研究药物加重的不可逆毒性(如听力损失)可以参加本研究;
7、随机前5年内存在发生进展或需要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治疗充分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乳腺、宫颈或前列腺原位癌)
8、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病史或首次试验给药前30天内基线期影像学(MRI或CT)检查显示CNS转移;
9、单用一种药物控制不佳(收缩压21 5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高血压
10、随机前6个月内存在以下心血管事件: a)心肌梗塞、b)不稳定型心绞痛、c)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植入术、d)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e)纽约心脏协会规定的I级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f)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1、用心率校正的QT间期(QTc)≥480msec(Bazett's公式)
12、随机前30天内有活动性出血或其他严重出血病史,随机前6周内有咯血病史;
13、随机前6个月内发生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
14、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GI)异常,包括:a)吸收不良、全胃切除术或任何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情况; b)既往6个月内接受治疗的活动性溃疡; c)既往3个月内活动性胃肠道出血(如呕血、便血或黑便),且无痊 愈的内镜或结肠镜检查证据;d) 疑似出血的胃肠道转移性病灶、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消化道穿孔或增加穿孔风险的其他胃肠道疾病;
15、器官移植史或需要长期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仅使用激素替代疗法可控制的甲状腺、肾上腺或垂体功能减退,I型糖尿病,无需系统治疗的银屑病或白癜风等,可以参加本研究
16、既往或当前存在需要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间质性肺病;
17、存在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已知HIV抗体阳性),存在活动性HBV或HCV感染(HBsAg阳性者, 或HBcAb阳性但HBsAg阴性者,需加测DNA定量,结果不超过研究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的可参加本研究;既往HCV感染者筛选期HCV RNA检测结果阴性,可以参加本研究)
18、随机前30天内接种过活疫苗,包括但不限于腮腺炎、风疹、麻疹、水痘/带状疱疹(水痘)、黄热病、 狂犬病、卡介苗(BCG)和伤寒疫苗,不包括灭活病毒疫苗
19、存在严重药物过敏史,包括但不限于抗体药物和小分子靶向药物;
20、已知精神性疾病或药物滥用史;
21、存在未愈合的伤口;
22、机前7天内服用或预计入组后会服用已知作为强CYP3A4/5抑制剂和CYP3A4/5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布丁、利福平和贯叶金丝桃等)或可能致心律失常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特非那定、奎尼丁、普鲁卡因胺、丙吡胺、索他洛尔、普罗布考和贝普利等);
2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存在可能混淆试验结果、干扰受试者参与全程试验或不符合受试者参加试验最佳利益的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的病史或当前证据
6. 医院和研究者信息
牵头临床研究单位: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主要研究者:郭军
联系医生:盛锡楠
门诊时间:周二下午/周四下午/周五上午
排版编辑:yang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