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

一文读懂RECIST实体瘤疗效评估标准

03月28日
整理:研值圈
来源:研值圈

目前,RECIST标准是临床上评价实体瘤疗效的最常用的标准,其采用单径测量法,以肿瘤最大径的变化来代表体积的变化。第一版RECIST标准于1999年发布,即RECIST v1.0。2009年RECIST修订版公布,即RECIST v1.1,也是当前所用的标准。 

以RECIST标准做疗效评估分为两个部分:基线评估,即在开始治疗前评估基线状态时的总体瘤负荷;随访评估,即评价治疗后瘤负荷缓解的情况。

基线评估

可测量病灶和不可测量病灶

可测量病灶:

1)至少单径可精确测量,并记录最大径。
2)病灶最长径≥10mm:测量方法如为CT或MRI(CT或MRI是目前用于疗效评价最好的方法),要求扫描层厚度不大于5mm;如为临床检查(适用于体表肿瘤),用卡尺测量,不能用卡尺准确测量的病变,应记录为不可测量。
3)淋巴结短轴≥15mm(扫描层厚不大于5mm)。
4)特殊情况下的可测量病灶:①位于先前放射治疗或者其他局部治疗区域内的肿瘤病灶,除非有证据显示该病灶存在进行性进展,否则通常不作为可测量病灶。研究方案应对这类病灶的可测量性进行详细界定。②如仅有一个肿瘤病灶时,必须用细胞学/组织学方法明确是恶性病灶。

不可测量病灶

除可测量病灶外的所有病灶。
1)病灶最大径<可测量病灶规定的大小。
2)淋巴结短轴≥10mm,但<15mm(短轴<10mm的淋巴结不认为是恶性病灶)。
3)确实无法测量的病灶:脑脊膜病灶、胸水、腹水、炎性乳腺癌等。

靶病灶和非靶病灶

靶病灶

靶病灶是从可测量病灶中选定的,每个器官最多选择2个,全身最多选择5个,选择的病灶为最大的、可重复测量的。
靶病灶选择的原则:
1)选择至少可以进行一维精确测量(最长直径)的病灶。
2)瘤体足够大,边界清楚。
3)病灶在整个随访扫描中都能进行准确测量。
4)尽可能涵盖所有受累器官或部位。
5)特殊病灶:①骨病灶:骨病灶一般作为非靶病灶,但当CT或MRI显示有确定的软组织成分的溶骨性病灶或溶骨-成骨混合性病灶(即骨病灶已累及到软组织),如果符合可测量定义,可选作靶病灶。②囊性病灶:囊性病灶一般不作为靶病灶,但如果没有其他可测量病灶,囊性病灶可选作靶病灶。③坏死病灶:部分坏死的病灶,如果只有该病灶符合可测量标准,可选作非淋巴结靶病灶。④经过局部治疗的病灶:一般不视为靶病灶,除非治疗后发生确定的进展。
靶病灶评估采用一维测量方法,根据所有靶病灶直径(病灶长径或淋巴结短径)总和计算肿瘤负荷。

靶点测量的原则
1)选择靶病变的最大断面。
2)测量靶病变的最长直径。
3)测量靶淋巴结的短轴。
4)CT肝脏病灶在门静脉相成像应能更好地进行测量。

非靶病灶

1)符合靶病灶要求的剩余可测量病灶,即超出最多5个、每个器官2个以外的其他可测量病灶。
2)小病灶:直径未达到可测量病灶的标准。
3)真正不可测量病灶:如胸水、腹水等。
4)其他非靶病灶:如先前放疗过的病灶。
非靶病灶不需要进行测量,但在研究过程中需对这些病灶的存在/消失进行评价和记录。
应该注意的是:基线时要尽可能把所有非靶病灶都记录下来,以免后续误将其视作新病灶而影响疗效评价。
对于某一器官如肺的多发病灶,无需记录每个病灶的具体位置,只需记录“肺多发转移”即可。

随访评估

靶病灶随访访视的注意事项

1)选择靶病变切面的最大的图像,即使肿瘤的形状已较基线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对于靶病灶,自始至终都是测最长径;对于靶淋巴结病灶,自始至终都是测最短轴。
2)在随访访视时使用与基线水平相同的窗口。如果窗口不能保持一致,则肿瘤的测量结果可能会不准确。比如基线时是CT测量,那么随访时也要CT测量,而且保持影像条件不变。
3)如果肿瘤在治疗过程中靶病灶变得过小而无法准确测量(比如2mm),只要没有完全消失(完全消失记录为0),就将其默认数值判定为5mm。
4)基线时选定的靶病灶,以后变得再小也依旧是靶病灶;基线时选定的非靶病灶,以后变得再大也依旧是非靶病灶。

靶病灶随访测量的特殊情况

1)靶病灶分裂
如果一个靶病灶分裂成几部分,测量每一个分裂后非结节性靶病灶的最长直径,或每个分裂后靶淋巴结的短轴,然后相加得到直径总和。子病灶可标记为母病灶编号加字母(例如:3和3a,但都算做3号病灶)。
1.jpg.png 
2)靶病灶融合
如果靶病灶融合,测量最终非结节性病灶的最长直径,或最终靶淋巴结的短轴。记录原始靶病灶之一的最终最长直径或短轴,而另一个靶病灶记录为0mm。
2.jpg.png

靶病灶评价

1)完全缓解(CR):所有靶病变均消失。要强调的一点是,病理性淋巴结短轴缩小到<10 mm,理论上是认为肿瘤消失,但仍应记录实际测量结果,因此SOD(Sum of Diameter,直径总和)的测量结果很可能不会为“0mm”。
2)部分缓解(PR):与基线相比,SOD减少>30%。
3)疾病进展(PD):以治疗开始后记录的最小SOD(NADIR)作为参考,SOD增加>20%并且较NADIR(最小SOD)至少增加5mm。

非靶病灶评价

1)完全缓解(CR):所有非结节性非靶病灶消失,而且所有非靶淋巴结的尺寸都不具有病理意义(短轴<10 mm)。
2)非CR/非PD(NN):一个或多个非靶病灶持续存在。
3)病情进展(PD):一个非靶病灶或一组非靶病灶取得实质性进展,使得一个区域的非靶病灶可评价为PD。需强调的是:只有生长情况考虑为实质性恶化时,即所有人都认为是恶化了,这一非靶病灶/非靶病灶组才能评价为PD,否则仍应判断为非CR非PD。
4)不可评估(NE):在没有充分的数据的特殊情况下,除病情进展外,将判定为NE。

注意:非靶病灶无PR。

新病灶

随访时首次观察到的任何病灶均为新病灶,即基线时没有、随访时出现的病灶;基线时有,治疗后CR,CR后又复发的病灶也属于新病灶;整体疗效评价为PR或SD后,如果一个已消失的病灶在以后的时间点再次出现,不能判定直接为PD,而应继续对其进行检测,将其加入直径总和。

评估缺失的处理

当某个时间点的影像学检查未做或图像质量差不能进行评价时,则该时间点记录为不可评价(NE);若某次评估只评估了一部分的病灶,一般整体疗效也记录为NE,除非根据评估的部分病灶也能得出确切的结论(通常是在确定疾病进展时)。例如:某患者基线有3个靶病灶,长径之和为50mm,随访时仅评估了其中2个病灶但其长径之和已达80mm,那么不管未评估病灶的情况如何,都可以确认为PD。

总体疗效评价

总体疗效评价见下表。总结为:只要出现新病灶,就是PD;靶病灶和非靶病灶都CR,且没有新病灶,就是CR;无论靶病灶是CR还是PR,只要其他无进展,就是PR;靶病灶是SD,只要其他无进展,就是SD。
3.jpg.png

最佳疗效(Best Overall Response)

对于应用某治疗方案后的肿瘤疗效评估,是以该方案治疗过程中的最佳疗效作为评估结果的。
在CR/PR不需要进行确认的临床试验中,最佳疗效定义为所有评价时间点中最好的疗效。例如某患者首次评估为SD,第二次评估为PR,最后一次评估为PD,则患者的最佳疗效为PR。
当最佳疗效为SD时,SD的维持时间应满足方案规定的最短时间。如首次评估为SD后未进行确认,则记录为NE。
在CR/PR需要进行确认的临床试验中,只有在方案规定的后续时间点(一般为4周后)仍然符合各自标准时,才能宣称为CR或PR。

免疫治疗的疗效评价

免疫治疗的疗效评价不适用RECIST,目前更多采用2017年的iRECIST标准。不同的疗效评估标准见下表。

4.jpg.png

责任编辑:Linda
排版编辑:Linda


评论
03月28日
孙泽辉
唐山市第三医院 | 肿瘤外科
实体瘤疗效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