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

评价SC0191片在晚期恶性实体瘤小细胞肺癌患者

361人阅读  2022年03月03日

项目肿瘤:实体瘤,优先入小细胞肺癌患者

药物特点:WEE1

药物信息:SC0191片

入选标准

1.剂量爬坡,经组织或细胞学标本确认的、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2.剂量扩展, 经组织或细胞学标本确认的、标准治疗期间或治疗后疾病进展的、 筛选 TP53、 H3K36me3 及其他 DDR 相关基因缺陷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3.患者至少有一个符合 RECIST1.1 定义的可测量病灶(剂量爬坡,如果没有可测量病灶,有可评估的病灶,经研究者判断,允许入组);

4.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5.年龄≥18 岁, ≤70 岁,男女不限;

6.ECOG 评分 0 至 2 分;

7.预期生存期≥3 个月;

8.主要器官功能正常,筛选期试验室检查指标需符合以下标准: 

⚫ 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 血小板≥100× 109/L;

⚫ 血红蛋白≥90g/L, 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肝功能:血清胆红素≤1.5×正常上限(ULN)。 ALT 和 AST≤2.5×ULN,无肝转移;如果有肝转移, ALT 和 AST≤5×ULN; 

⚫ 国际标准化比值≤1.5; 

⚫血清肌酐≤1.5 mg/dL 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 

⚫ 空腹血糖≤140 mg/dL(7.8 mmol/L); 

⚫ 脂肪酶≤1.5ULN; 

⚫ 若尿蛋白阳性≥2+,但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3.5g/24h。

9.育龄女性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血妊娠必须呈阴性,且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 3 个月(或至少 90 天) 内采用医学有效的避孕措施。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 3 个月(或至少 90天) 内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使用足够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首次给药前 3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 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 6 周内接受过亚硝基脲类或丝裂霉素 C 治疗。首次给药前 5 个半衰期或14 天内(视哪个更短) 使用过小分子靶向药物,也应该排除;

2.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的受试者(除外局部切除的非黑色素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3 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3.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3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择期手术;

4.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2 周内接受过中药抗肿瘤治疗;

5.在剂量爬坡阶段, 既往接受过 WEE1 抑制剂治疗;在剂量扩展阶段,既往接受过WEE1 抑制剂或其它 DDR 相关抑制剂(如:PARP 抑制剂)治疗;

6.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NCI CTCAE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色素沉着、神经毒性等恢复到 2 级及以下,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7.符合以下情况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患者:a. 需要接受局部治疗(手术、放疗或其他)(脑转移无症状, 研究者认为不需要局部治疗可以入组);b. 入组前正在服用类固醇激素>10mg 泼尼松(或等效药物);c. 末次局部治疗后 CNS 转移不稳定或入组前稳定时间小于 28 天:

8.存在需要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9.符合研究中心活动性乙型肝炎感染标准(HBV DNA 大于 1000 拷贝或 200IU) 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丙肝 HCV 抗体阳性(梅毒非活动性可以入组);

10.心脏功能和疾病符合下述情况之一: 筛选期在研究中心进行 3 次 12 导联心电图(ECG)测量,根据中心采用仪器的 QTc 公式计算三次平均值, QTc > 470 毫秒; 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 II 度房室传导阻滞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快速型室性心动过速(包括频发室性早搏),尖端扭转型心律失常; 任何增加 QTc 间期延长的风险因素,例如不可纠正的低钾血症、遗传学长 QT 综合征,服用延长 QTc 间期的药物(主要是 Ia、 Ic、 III 类抗心律失常药物);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 3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11.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接受过重大消化道手术,或患有吸收不良综合症,或其他可能损害 SC0191 片吸收的情况(如溃疡性病变、不可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障碍综合征和小肠切除术);

12.既往间质性肺炎病史、药物引起的间质性肺疾病史、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

13.既往胰腺炎史;

14.首次给药前 14 内接受过 CYP3A 强抑制剂治疗(安普那韦、阿扎那韦、波普瑞韦、克拉霉素、考尼伐坦、地拉韦啶、地尔硫卓、红霉素、呋山那韦、茚地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洛匹那韦、米贝拉地尔、咪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泊沙康唑、利托那韦、沙奎那韦、 替拉瑞韦、泰利霉素、维拉帕米、伏立康唑等)或 CYP3A 强诱导剂治疗(卡马西平、非尔氨酯、奈韦拉平、苯巴比妥、苯妥英、扑米酮、利福布汀、利福平、利福喷丁等);

15.哺乳期妇女;

16.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联系方式

若您(或您的家属、朋友)满足以上条件且有意参加或有兴趣进一步了解该项研究更多信息,可以和下面医生联系:

排版编辑:Lu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