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联盟介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区域肿瘤防治水平,进一步推动中国肿瘤防治事业的发展。2017年9月19日,泛中南地区肿瘤专科(单病种)联盟暨肿瘤临床研究协作网络在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成立,共有来自广东、广西、福建、云南、湖北、湖南、安徽、陕西、澳门等13个省份的56家医院加盟。通过集结56家不同层级医院的力量与智慧,网络式快速联系,将切实方便患者就近看病就医,极大地提升泛中南地区的区域肿瘤防治水平,让优质的医疗资源、一流的医疗服务下沉,让公立医院深化改革的福利切切实实惠及泛中南地区的人民群众。

理事长单位
常务理事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河南省肿瘤医院
湖北省肿瘤医院
湖南省肿瘤医院
海南省人民医院
海南省肿瘤医院
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江西省肿瘤医院
福建省肿瘤医院
云南省肿瘤医院
贵州省肿瘤医院
澳门科大医院
理事会成员
广州市越秀区第一人民医院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汕尾逸挥基金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
阳江市人民医院
河南省安阳市肿瘤医院
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江门市中心医院
开平市中心医院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中山市人民医院
珠海市人民医院
粤北人民医院
清远市人民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汕头市中心医院
梅州市人民医院
东莞市人民医院
河源市人民医院
揭阳市人民医院
普宁市人民医院
潮州市中心医院
云浮市人民医院
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
廉江市人民医院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株洲市中心医院
株洲市二医院
邵阳市中医医院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广西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赣州市肿瘤医院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龙岩市第一医院
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延安大学附属医院
安徽济民肿瘤医院
南阳南石医院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广州佛冈县人民医院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广东祈福医院
联盟章程
泛中南地区肿瘤(单病种)专科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医疗资源上下贯通,逐步建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肿瘤防治网络,提升区域肿瘤防治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中国肿瘤防治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 性质

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由各级医院、相关团体自愿联合构建的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合作性组织。

第三条 理念

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 服务百姓  共同发展 

第四条 标识

联盟拥有统一的盟徽、盟旗等共同标识,在联盟组织内统一使用。

第五条 网站

联盟设有官方网站,网站作为联盟医院对内开展合作、发布信息,对外宣传的渠道。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 成员基本条件

1、以省、市、县(区)医疗机构为主体的各级事业法人。

2、自愿与联盟中其他医疗机构一起,资源共享,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效率,为百姓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3、在当地具有良好的患者口碑和社会影响。

第七条 成员准入

符合成员条件单位,凡接受本章程规定,达到联盟医院规定的要求,经联盟理事会批准,均可自愿加入本联盟,享有成员的权利,承担成员的义务。

第八条 成员的权利

1、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

2、使用联盟的标识

3、对本联盟及本联盟组织的活动有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4、在联盟成员单位内享受就医医绿色通道

5、申请退出联盟的权利

第九条 成员的义务

1、遵守联盟章程

2、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

3、为联盟成员单位患者提供就医绿色通道

4、接受联盟组织的监督、检查。

5、联盟各成员单位间和谐共处、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不侵害、不损害联盟其他成员单位的利益

第十条 成员资格的丧失

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成员将丧失联盟成员的资格

1、成员单位申请退出联盟

2、严重违反联盟章程及有关规定

3、达不到联盟基本的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经联盟领导机构研究决定予以除名的

第十一条 成员联盟项目

各成员的联盟项目可在十大专科及十六大单病种选择一个或多个,具体如下:

十大专科:放射治疗科、内科、微创介入科、中医科、病理与分子诊断、放射诊断、核医学诊断、超声诊断、内镜诊断、骨与软组织、肿瘤护理

十六大单病种:鼻咽癌、甲状腺癌、肺癌、乳腺癌、食管癌、胃癌、肝癌、胰腺癌、结直肠癌、宫颈癌、前列腺癌、淋巴瘤、白血病、黑色素瘤、胶质瘤、神经母细胞瘤

 

第三章 领导机构

 

第十二条 联盟理事会

1、联盟理事会为联盟领导机构,对联盟所有事务具有最终决定权。

2、理事长由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长担任,联盟理事会理事由各成员单位法人担任。

3、联盟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长由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长医务处处长兼任。

4、联盟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常规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全体理事参加。

5、在联盟遇到重大事项时,理事长有权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同时各理事有权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联盟理事会职责

1、决定成员的准入或除名

2、领导联盟各机构开展工作

3、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4、对违反章程的行为进行裁决

5、决定其他联盟相关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联盟理事会理事长职责

1、召集联盟理事会会议

2、对外代表联盟,履行联盟的决议、决定

3、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4、在联盟理事会表决时拥有最终否决权

 

第四章 成员机构加入联盟后运行

 

第十五条 人事、党群关系

1、各联盟单位人事、组织关系不变,仍隶属于原上级管理单位。

2、人事任免仍由各联盟医院所属上级机构负责。

3、各联盟单位仍作为独立的法人独立运营,并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财务管理

1、各联盟单位财务独立运行。

2、各联盟单位仍执行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网络平台

1、联盟为各联盟单位构建统一的联盟网络平台,包含双向转诊、远程会诊、视频会议、信息发布、公示公告等内容。

2、联盟网络平台与各成员单位原有的医院信息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图像存储与传输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可以独立运行;也可以在联盟单位自愿的情况下对各成员单位原有的医院信息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图像存储与传输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进行升级,实现与其他联盟单位间全面的信息融合。

第十八条 质量控制与结果互认

1、各联盟单位实行统一质量控制体系,建立统一的病房管理、门诊管理和医疗辅助科室(包括检验科、放射诊断科、超声科、病理科等)质量控制体系。

2、达到联盟质控标准的影像和检查检验,实行联盟医疗机构间结果互认。

第十九条 医疗质量管理

1、联盟单位逐步实行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的医疗流程,统一诊疗标准。

2、联盟单位间建立定期查房、会诊、远程网络会诊等机制。

第二十一条 预约检查、双向转诊

1、各联盟单位间预约检查及互转患者,享受优先待遇。

2、建立疑难重症患者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第二十二条 业务培训

各联盟单位组织的各种培训、进修、学术活动,联盟内各单位员工免收培训费并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权,管理干部及临床医疗护理骨干进修免收进修费。

第二十三条 科研项目和临床研究

联盟成员联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争取重大项目立项,共同开展临床研究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全体联盟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联系我们:

邮件:oncologynews@163.com
电话:1312487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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